各供應商:
為落實審計整改要求,加強保證金工作管理,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學校現對保證期限已滿的各類保證金(詳見附件1)進行清理。為更好地開展清退保證金工作,維護交易主體的合法權益,現通知如下:
一、清退時限
請未辦理保證金退回手續的供應商,及時核查確認,確認屬實的,請攜帶相關資料于2023年12月31日前來校辦理退款,逾期未辦理者視為放棄,我單位將按規定全額上繳財政。
二、所需資料
1.退還保證金申請表(附件2)。
2.學校出具的保證金收據原件(不限于行政事業單位往來結算票據等,應保持四角完整,字跡清晰)。
3.其他要求:
①不能提供保證金收據原件,但可以提供復印件的,需加蓋供應商公章。
②因企業變更、企業兼并等情況造成繳款單位與退款單位不一致的,須提供市場監管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變更后企業的賬戶信息、保證金收據原件/復印件。
③如企業已注銷的,須提供經市場監管部門蓋章的注銷手續、注銷時債權債務處理意見原件、保證金收據原件/復印件、原企業所有持股股東簽字并附有身份證復印件的資金去向說明。
三、退還程序
1.各供應商按“(二)所需材料”要求準備好相關手續。
2.各供應商需與學校經辦部門確認(須由校內業務部門經辦人簽字確認并加蓋業務部門公章)。
3. 各供應商或校內業務部門經辦人攜帶上述材料到學校財務處辦理保證金退還手續。
四、其他事項
1.辦理時間:12月1日至12月31日(節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時間)。
2.辦理地點:廣州市番禺區大學城外環西路230號財務處
3.聯系人:羅老師、王老師(財務處大廳14-15號窗口)
4.聯系電話:020-39366179
附件1:保證期限已滿需清退的各類保證金明細
附件2:退還保證金申請表
廣州大學
2023年12月1日